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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今日从浙江省经信委获悉,2016年度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已经发布。本次试点平台集中竞价电量(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量,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)合计405亿千瓦时。
关于公布2016年度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的通知
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,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,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,各市经信委、供电公司,各有关发电企业:
根据《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(试行)》(浙经信电力〔2014〕453号)和《2016年度浙江省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》(浙经信电力〔2016〕159号)相关规定,现将相关交易信息予以公布,请据此开展本次直接交易相关试点工作。
一、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试点电量
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,参与本次试点电量(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量,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)合计204.82亿千瓦时,具体企业名单和参与试点电量详见附件1。本站整理。
二、参与平台集中竞价的发电企业可直接交易电量限值
本次试点平台集中竞价电量(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量,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)合计405亿千瓦时,各发电企业可直接交易电量(省内发电企业为发电量、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)限值详见附件2。
三、过网综合线损率
本次试点过网综合线损率,按照《浙江电力统计简报》中的2014年浙江省综合线损率4.49%确定。
四、其他
本次试点集中竞价组织、相关电量折算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配对,组织直接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签订等工作,授权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制定相应办法,并报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附件:1. 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试点电量
2. 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平台集中竞价电量限值
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
2016年6月17日
附件1
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试点电量
(单位:亿千瓦时)
附件2
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平台集中竞价电量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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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发布2016年度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